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關閘等地均設有醫療券自助列印機,方便市民憑身份證印取。(互聯網圖片)
《政府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對今年醫療補貼計劃作出批示,規定醫療補貼適用由私人衛生單位提供的家庭醫學醫療服務,每位合資格的居民今年醫療補貼金額為澳門幣600元,使用期最遲為明年8月31日。
醫療券的發放對象為:(一)最遲於2016年7月31日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永久性居民;(二)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規章》生效前發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且現身處澳門的境外者,但其須證明因長期無能力或因入住醫療機構或社會互助機構等情況而未換領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
今年醫療券其面額及使用事項如下:
一、補貼以醫療券方式給付,每張醫療券面值澳門幣50元。
二、醫療券屬一種對私人衛生單位提供家庭醫學醫療服務的特別給付方式。
三、為適用上款的規定,受益人最遲須於2016年8月31日使用醫療券。
四、醫療券可移轉一次,經記名背書後可移轉予受益人的配偶、第一親等直系血親尊親屬或卑親屬,且其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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