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指公私營醫療部門齊被貪腐侵蝕
護士偷針藥有計買平樓
【本報消息】在廉署報告列舉的十個代表性貪腐個案中,有兩例觸及醫療範疇,反映公、私營醫療部門都被“蛀蟲”侵蝕。包括有私人機構中掌管化驗的醫生“欺上瞞下”,侵吞將病人轉介到其他醫療診所時所收取的“答謝費”;公立醫院護士則“順手牽羊”盜取針藥,私下為長者注射,博得對方信任後,繼而以低價買埋長者所居住的房屋,認真“騎呢”。
轉介病人化驗收佣
涉及私人醫療機構中的貪污個案,是在該機構中負責自設醫學化驗服務部分的醫生。自一二年起,兩人私下向多間私人化驗所訛稱,可以代為推動其所屬機構內的醫生為病人發化驗轉介信,但每月要統一收取“顧問費”,將款項交回公司或讓有份幫助轉介的醫生“分享”。
廉署認為,兩名嫌犯的行為,既沒有獲得僱主同意,讓僱主長期蒙受損失,同時故意違反執業操守,罔顧病人權益,導致他們去私人化驗所做額外而不必要的項目。
食夾棍涉款百四萬
更不齒的是,嫌犯領取“顧問費”後沒有將錢交回,也無按私人化驗所提供的清單發放款項,而是欺上瞞下,將少於總金額一半的“顧問費”分給醫生,其餘據為己有。至一四年十月初,涉案金額逾一百四十萬元,兩嫌犯因觸犯“相當巨額詐騙罪”和“受賄罪”,移送檢察院。
為長者打針博信任
另有個案涉政府醫院,一護士利用其進出醫院藥房和提取藥物的特權徇私舞弊,在一三年曾經至少一次在未經准許下擅自取走一種須經醫生處方的針藥,並私自帶到一位曾經留院治療的長者家中為其注射,以緩解其痛楚。案情顯示,嫌犯對該名長者的照顧積極有加,討好長者後又成功獲得其信任,自願將其住宅單位以低於市場價格出售予嫌犯的一名親屬,嫌犯則間接取得單位的所有權。擅取政府醫院針藥的行為涉嫌觸犯“公務上之侵佔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並通報衛生局展開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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