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廉政公署日前公布司警局一名刑事偵查員涉嫌違反《財產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的規定,司警昨日回應指,於2014年12月接到廉署的公函,通報一名偵查員涉及犯罪行為及涉嫌觸犯《財產申報法》,已立即開立紀律程序卷宗展開調查,並於今年2月完成調查,初步結果顯示該名偵查員並沒有違反相關法律。
至於廉署指該名偵查員涉嫌觸犯《財產申報法》,司警回應,由於未有掌握相關案情資料及涉案情況,故沒 有將此部分列入紀律程序調查範圍;局方於本年3月去函廉署,通知有關調查結果,並將上述調查總結報告複印本寄送廉署,以及在報告內提出,若日後司警局接獲起訴該名偵查員觸犯《財產申報法》的資料,將考慮另行開立紀律程序卷宗展開調查。
司警強調,將全力配合廉署及司法當局的調查工作,又重申一直要求轄下工作人員須嚴格遵守《財產申報法》及其他法律規定,一旦發現任何違法違紀行為,絕不姑息,定必依法處理。
廉署日前披露有司警偵查員透過銀行櫃員機,先後存入逾300萬元現款,超過偵查員合法收入的四倍,涉嫌觸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及財產申報《資料不正確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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