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必要大灑金錢
學者:澳須明確引才定位
【本報消息】香港下周起推出吸引港人二代回流多個計劃,但“攬才”方式並非大灑金錢。澳大教育學院副教授黃素君認為,本澳人委會成立年半推出“購買服務”、“引才回家看看”等都是燒錢又缺乏明確目標的行為,質疑只為交代“衡工量值”。認爲要有地區發展目標才能制訂輸才的原則、條件以及培養方向。
質疑人委會作用
香港的“新吸才大法”年初港府在施政報告中提及,四月見具體方案出爐,目標吸納的回流港人二代是有實力的青年一代。相比之下,本澳去年初成立人才發展委員會,除了開通自願登記人才的資料庫、每年資助寥寥數人去劍橋大學進修、“全包宴”邀請二十多名外流人才回澳交流外,分析其他競爭地區的人才回流方式多月來繼續“研究中”。黃素君相信未必是人委會的“錯”,“它始終只是諮詢機構,集合幾十人制訂方向是很困難的事。”最容易做的就是買服務和花錢送人外出培訓進修,讓人覺得人委會目前做的只為滿足“衡工量值”、“為做而做”。
黃素君指出,同為“吸才”傷腦筋的港府做法值得參考,年輕、高學歷、有成就的港二代是吸納對象,他們可以先落地再搵工,但搵到工作前就要負責自己的生活。反映香港的“攬才”非“大花筒式”,是不虧本的做法,無需消耗本地財政,值得每逢講到“攬才”就似乎要使錢的澳門借鏡。
發展前景更重要
她承認澳門目前的條件無法吸引人才來“淘金”,原因是澳門缺乏地方定位,未來需要的“人才藍圖”欠奉,專業人才的移民政策也從不敢公佈具體的條件要求。“如果來到澳門,市場只是本地六十萬人口,即使引入企業家、科技專才,也難以讓其見到發展前景。”澳門的定位不能着眼本地,要配合周邊地區,發揮互補、甚至領先的角色,清晰的定位比派錢更吸引。但這未必是人委會的功能,需要更上層、宏觀的機構如政研室等制訂方向,人委會發揮的充其量只是“招聘”、“配對”的功能。
吸引人才的方式多樣,不一定要“落地生根”,居住滿七年變成永久居民,專業技術外勞可設輸入年限。黃素君指出,早年澳門輸出很多人才,數學家丘成桐、工程界劉炯朗都是知名人物,引才未必要讓他們駐澳,他們積累的人脈、經驗都是資源,以舊帶新未嘗不可,問題是政府要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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