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1 橫琴新禁區 / 每週專題
凡事不要輕信,必須經過求證,是新聞系學生入門的第一課。橫琴澳大火警採訪衝突發生後,事件眾說紛云,校方新聞稿指學生穿著「內衣」下樓,網上有人將記者妖魔化成「追著只穿內衣女生拍攝的鹹濕佬」,然後以此作為「正當性」將對記者動粗合理化。為釐清事件,《論盡》舉辦公聽會,邀請涉事各方重述事發經過、以證據說話。澳大校方未有派代表出席,只是在公聽會前聯繫涉事記者,表示願意賠償,希望平息事件,但遭當事人拒絕。
事發至今,在場三間媒體的記者已舉證,當時記者的處理方式如何,是否合符「善意原則」,由公眾評價,但澳大仍未就事件向社會清晰交待。事件的巨大迴響,令新聞從業員及公眾有機會反思突發現場公眾知情權、採訪權和私隱權之間的平衡,原是一場很好的討論,但最後演變成有心人躲在電腦屏幕後面向媒體「潑糞」。
倘若日後的突發現場,都可以「善意原則」肆意驅趕阻撓拍攝、向記者動粗。事故源頭只有官方說法,肇事元兇得以躲在擋箭牌之下,那是誰做了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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