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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共意識涵養文明旅遊

2015-05-03 00:00

    提升公共意識涵養文明旅遊

    國家旅遊局依法制訂的《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日前正式實施,從“五·一”小長假開始,內地各大旅行社的領隊、導遊首次有舉報違背社會公德和法律規範、影響惡劣的不文明行為的“權力”,經旅遊主管部門核實後會將當事人納入《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被旅遊業界稱為“遊客黑名單”。

    文明旅遊是旅遊業發展的重要指標,國家對此歷來高度重視。早在二○○六年十月,中央文明辦和國家旅遊局就聯合發佈了《中國公民國內旅遊文明行為公約》與《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文明行為指南》,旨在宣導遊客遵守公約,爭做文明遊客。二○一三年十月實施的《旅遊法》更明確規定遊客“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遊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遊文明行為規範”。可以說,文明旅遊既不缺約束指南,也不缺法律規範,但一些遊客的表現着實愧對“文明”二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浪費食物、不排隊等屢見不鮮。除了這些帶有普遍性特徵的不文明行為,一些令人汗顏的出境遊事件頻頻發生,如“埃及神廟刻字”、“羅浮宮‘洗腳池’事件”、“向空姐潑泡麵”、在景區文物上刻“到此一遊”等不文明行為。部分遊客的不文明行為頻頻見諸報端,甚至引起國外一些景區“禁止中國遊客入內”的抗議。此次,國家旅遊局對旅遊不文明行為說不,並將其與信用記錄掛鈎,以此倒逼國人恪守社會公德,提升文明素質,及時糾偏,值得點讚。

    國家旅遊局公佈的資料顯示,去年中國旅遊業總收入超過三萬億元,國內遊客達卅六點一億人次,國人平均每年要出遊近三次,“旅遊大國”雅號當之無愧。令人遺憾的是,遊客的文明水平並未與之成正比,“旅遊大國”距離“文明旅遊大國”還有一段距離,文明旅遊現已成為對國人素質和形象的一項重大考驗。去年九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出訪馬爾代夫時就曾幽默地提示:“提醒我國公民到海外旅遊講文明,礦泉水瓶不要亂扔,不要破壞當地的珊瑚礁。”

    其實,旅遊中常有不文明行為的人,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也難有文明的習慣,這些人很可能也是搭乘地鐵不好好排隊,在公車上“搶座”而不“讓座”,在路上開車不遵守交通規則,甚至在醫院可能是充當“醫鬧”。不文明的行為從來不是孤立的,旅遊中的不文明行為,不過是將平時不好的習慣體現於旅遊過程中。根據該暫行辦法,被列入“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的有六種,包括: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公共設施;違反旅遊目的地社會風俗、民族生活習慣;損毀、破壞旅遊目的地文物古蹟;參與賭博、色情活動等而受到行政處罰、法院判決承擔責任,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這些行為都是典型的不文明行為,也是中國成長為“文明旅遊大國”必須解決的問題。

    《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的出台,無疑是一次制度補強,一旦被列入黑名單,遊客將會在出境、出行、進出景區、入住酒店等方面都受到種種限制甚至“封殺”。可見,該辦法的善意初衷,就是通過“黑名單”等資訊的發佈與共用,達到對不文明行為人的道德約束與法律懲戒。

    毋庸置疑,黑名單制度切合內地誠信體系建設的趨勢,對遏制旅遊不文明現象的積極作用不可小覷。不過,徒法不足以自行,若想其能在現實中更好地“落地生根”,仍需要進一步制訂可操作性更強的實施細則。否則,難免會出現“某個部門唱獨角戲”或“九龍治水”的尷尬局面。

澳門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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