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導遊前晚帶同寫有「支持領隊」、「請文明旅遊」等標語聲援被打內地領隊。
本澳每年接待逾3,000多萬名旅客,不時發生內地旅客與導遊爭拗事件。(資料圖片)
本澳前日疑有內地旅行團團員不滿自費項目,與內地男領隊發生打架事件,雖然四名涉案旅客事後已移送檢察院處理,但有律師指出,刑事調查蒐證需時,法庭不能迅速審理案件,加上四人並非嚴重傷人,當局無法禁止四人離境,四人回內地後不再來澳,當局亦只能將他們列入黑名單而已。
曾協助調停事件的立法會議員施家倫昨日表示,事件反映目前有關法律對前線旅遊業人員保障不足,兩地必須謀策對付「零團費」旅行社,同時希望旅行社與導遊加強溝通,減少怨氣。
施家倫稱,現時國內不少旅行社走「法律罅」,很多旅行團均會以其他手法包裝「零團費」組團來澳,當中均以購物為主及設有自費項目,以致類似旅遊糾紛不時發生,當局必須加強監管,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同時亦必須與內地相關部門加強溝通,堵絕漏洞。
施家倫(下圖)又指出,本澳導遊人手不足,旅行社經常安排導遊在同一時間又要「接團」又要「送團」,不少導遊因分身不暇被指「遺棄旅客」,最終被旅遊局罰款,本地導遊因而積存不少怨氣,希望旅行社與導遊保持良好溝通。
籲內地重罰鬧事旅客
澳門國際註冊導遊協會會長胡惠芳指出,出事旅行團的合約已列明會向每位團客收取人民幣200元自費的觀光項目,但涉事旅客不但沒有繳付有關費用,更出手打領隊,胡惠芳怒斥他們違反合約精神,領隊做法無錯,「全部都冇問題,係旅客個人有問題!」
胡惠芳指出,現時國內旅客質素莨莠不齊,類似事件難以杜絕,不少旅客存有在澳門惹了事,回到大陸就可以不了了之的想法,希望國內能加強向旅客灌輸外遊的文明意識,同時必須重罰有關旅客,起阻嚇作用。她並呼籲不論是導遊還是領隊,帶團時注意人身安全及購買保險,讓自己得到更多保障。
調查需時 未能即時處罰
大律師洪榮坤表示,相關行為一般涉及「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礙於刑事調查程序需時,包括驗傷、等待驗傷報告、評定傷勢等一連串動作,沒有這些資料,法院難以進行審判,加上有關罪行未嚴重到禁止犯罪者離境,本澳不能即時採取實質有效措施。
他不認為導遊業界所指事件會不了了之,即使旅客將來缺席受審,若被法院判決有罪後,亦會留有案底,本澳有相關行政措施會禁止犯事者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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