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漢藏禁用武器緩刑
【本報消息】來自印尼的男子在澳門機場登機時被發現攜帶的行李箱內藏有禁用武器。其早前缺席初級法院審訊,法庭宣讀其聲明。其解釋稱不知道澳門法律,有關物件為帶回印尼作防身之用。案件昨日宣判,法庭表示接納其解釋,但指出錯誤不能排除行為的不法性,行為須譴責,但可給予減輕情節,裁定嫌犯一項持有禁用武器罪名成立,判囚一年,緩刑兩年。
案情顯示,二○一二年五月三日下午約六時半,機場保安員在離境大堂使用X光機檢查登機旅客行李時,發現嫌犯Tjan Hui Ho攜帶的行李箱內藏有一支電擊器、催淚噴射器及伸縮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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