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產基金八職員稱問話前被引導
【本報消息】有自稱八名文產基金的職員昨日以個人名義召開說明會,就早前有委員接受調查的事件作出“事實陳述”。
代表周先生稱,據知有部分評審委員(包括在澳或出外公幹的項目評審委員)並沒有收到某機構發出的筆錄通知,評委資訊對還原事情真相應有關鍵作用。此外,有工作人員於周二下午約五時才完成問話,離某機構發佈新聞稿的時間祇有一個半小時,認為過程較“簡快”。
基於公務員負責任的義務與誠信的操守,他們以個人身份作出“事實陳述”:前委員在申報迴避前曾多次查閱相關項目的卷宗;在社文司辦公室展開簡易調查程序過程中,他們需要到社文司辦公室接受問話,前委員曾引導他們應如何作答,並明確指出其並沒有出席過任何評審委員會,即使有出席亦祇是在會前與評審委員打招呼。參與評審會議的同事中,有人清晰記得在評審相關項目時,某人正處於其辦公室,其辦公室與評審會議室位於同一個房間,中間祇相隔一個屏板。因此,前委員在他們接受社文司問話前的引導,由於與事實不符,令他們感到有一定壓力。
當他們接受完問話,前委員亦於當天向他們詢問問話內容,由於當時仍為他們的上級,因此祇能據其要求回答,但此行為已令他們感到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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