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扣台漁船擬罰五萬美元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央社、香港中通社八日消息:台灣屏東漁船“昇豐十二號”日前在菲律賓海域航行時,遭菲律賓船艇登檢扣押。船長洪添丁七日晚間致電給妻子報平安,並表示菲方人員態度不錯,但告知可能要付五萬美元罰款。
目前人船均安
據台灣琉球區漁會表示,昇豐十二號六日上午九時二十五分出港,在菲律賓巴丹島附近海域被扣押,目前被扣留在巴丹島,六名船員被留置船上。最新消息傳回,菲律賓以盜漁案承辦昇豐十二號。
據台灣“漁業署”表示,在五月七日上午約六時接獲“海巡署”勤務指揮中心通知,有台灣漁船在菲律賓雅米島東南方約六浬海域遭菲國公務船要求登檢,透過台灣駐外單位了解確認“昇豐十二號”已遭菲國扣押,目前人船均安。
呼籲勿開先例
“漁業署”已請台駐菲律賓代表處洽請菲方務必依據雙方先前漁業會談共識,適當對待台灣漁船及船員;同時持續關注本案後續發展,提供必要協助,也請菲方盡速提供相關執法調查報告,以釐清案情,並促菲方盡速釋放人船。
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表示,昇豐十二號是無害通過菲律賓的領海,並沒有作業。依國際法規定,無害通過十浬內都沒有問題,已請“外交部”拿出強硬的態度,不能讓菲律賓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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