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導遊可在閩執業
【據新華社廈門八日電】在八日開幕的第十一屆海峽旅遊博覽會上,國家旅遊局公佈了七條支持福建自貿區旅遊業開放的意見,其中包括擴大旅行社業開放、台灣導遊可在閩執業等。
在擴大旅行社業開放方面,在上海自貿區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經營出境遊外資旅行社數量,支持在福建自貿區內設立的外資合資旅行社經營大陸居民出國(境)(不包括赴台灣地區)的團隊旅遊業務,允許三家台資合資旅行社試點經營福建居民赴台灣地區團隊旅遊業務。
逾百台導遊報名
放寬旅遊從業人員限制方面,支持台灣合法導遊、領隊經自貿區旅遊主管部門培訓認證後,換發證件,在自貿區所在設區市(或試驗區)執業。支持在自貿區內居住一定期限的台籍居民報考導遊資格證,並按規定申領導遊證後在大陸執業。
據福建省旅遊局副局長鄭維榮介紹,截至四月底,福州、廈門、平潭三個片區已有七家企業陸續申報在自貿區設立台資合資旅行社。
另外,福建省內十四家旅行社希望面向台灣招聘共八十六名英語、小語種導遊,目前已有一百多名台灣導遊報名。
探索區內外聯動
國家旅遊局還將支持平潭建設國際旅遊島在改革試驗、資金安排、規劃及實施、國際旅遊市場拓展、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
國家旅遊局港澳台旅遊事務司司長劉克智表示,要促進整體開放帶動旅遊發展。國家旅遊局還提出推動實施旅遊便利化措施,探索實現區內區外聯動,並鼓勵旅遊金融創新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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