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警年初於某酒店破獲澳門回歸以來最龐大的操控賣淫集團後,近日又再搗破中韓操控賣淫集團和「東北幫」操控的賣淫團夥,可見警方在打擊操控賣淫工作上的重視。但從不法分子操控賣淫的手法來看,更具機動性和隱蔽性,大大增加了警方的偵查難度。故此,政府必須完善相關法律體系,從立法上給予執法當局更多的支持和配合。
本澳色情單張屢禁不止,多年來社會深受困擾。最近,賣淫集團更利用網絡、手機等平台進行賣淫招徠,增加搜證的難度,不少案件因證據不足而無法起訴。縱使成功起訴,也會因訴訟期過長、嫌犯逃離、證據不足而無法定罪。即使判罪,也是緩刑,實在難以起到阻嚇和懲治的作用。
當局指出派發色情單張的行為,其本質是為賣淫招攬顧客,認為應該是要加強對賣淫、淫媒或操縱賣淫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從而減少派發色情單張情況的出現。現時針對打擊賣淫、淫媒或操縱賣淫方面是有法可依的,但隨著社會的發展,賣淫集團手法日益隱蔽和多樣化,尤其是利用網絡賣淫方面,政府應根據情況,加強執法並完善相關的法律規定。
為此,議員陳虹提出以下質詢:
一、本人曾在去年口頭質詢問及《關於色情及猥褻物品的公開販賣、陳列及展出》的修法進程,當時當局回應將於短期內作公開諮詢。但時至今日,仍未有消息。請問當局何時能開展相關諮詢?
二、本澳在操控賣淫、淫媒罪等相關法律上急需完善,請問當局有沒有具體的修法計劃?
三、現時賣淫犯罪集團日趨隱蔽性,甚至透過網絡、手機平台進行賣淫,進一步加大檢控工作的難度,請問當局對此有何具體解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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