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產假與世界接軌
小城雙職家庭佔大多數,婦女工作之餘還要照顧家庭,尤其吃力。產婦壓力更大,即使身體未完全康復,嬰兒還處於亟需媽媽照料的關鍵階段,便要返回工作崗位。“勞工法”規定女性僱員享有五十六日產假,但實施至今六年,社會發展已截然不同,社會客觀認同必須延長有薪產假。
生育子女是每位母親神聖而偉大的天職,對人類生命的延續有着重要意義。國際上近年加強保障孕產婦女,國際勞工組織建議把十四周產假作為標準,鄰近地區如香港產假七十天、內地九十八天,都遠較澳門多。到底當下是否修法時機?婦聯昨日便收集社會意見,居民贊同延長產假天數。但延長多少?會否帶來負面影響?如何平衡僱主和僱員利益?仍須社會深入探討。
也許有聲音認為,延長有薪產假會削弱女性就業的競爭力,甚至影響工作機會。但從數據得知,女性勞動參與率持續上升,當中不乏管理階層、專業人士,證明現代女性參與工作的程度與男性無異,在職場上的優勢也一直被認同。
女性由懷胎十月起,直至培育子女成長成才,都傾盡無限心血。常言道女性撐起“半邊天”,社會必須保障孕產婦女在懷孕期間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並在產後得到充分的休息,讓身體得到較快較好地復原,才能泰然面對社會急速發展帶來的挑戰和機遇。
悅 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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