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司:區合處理電子垃圾
【本報消息】本澳每年產生六至七千噸電子廢棄物,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坦言要在本澳完全處理電子廢棄物機會不大,相信要透過區域合作才能最終處理;環保局代局長韋海揚表示會在區域合作中尋找契機。
立法議員梁安琪就本澳處理及回收電子廢棄物問題提出口頭質詢,質詢當局會否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優化電子廢棄物的回收及處理安排。現時本澳每年產生六至七千噸電子廢棄物數量不少,建議就電子廢棄物的回收建立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回收系統指引及讓業界有法可依。
以二○一一年統計數字顯示,當時整年共產生約六至七千噸電子廢物。羅立文指出,現時本澳每天產生約一千八百噸生活垃圾,對於本澳產生的電子廢物,坦言目前無能力處理,認同要適當安排,但本澳缺乏土地,要在本澳完全處理電子垃圾的機會不大,相信要透過區域合作是最終解決方案。
環保局代局長韋海揚回應時指出,在《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中,逐步推進處理電子廢物,今年會按照環境保護規劃的工作試驗,包括拆解測試手機或辦公室常用電子設備廢物,並審視最新電子廢棄物的流向、特性及產量。
韋海揚表示,考慮到本澳土地資源有限,即使現時每年的電子廢棄物相對於垃圾總量較少,但要在本澳有規模地處理工作並不容易,長遠而言需要考慮適合本澳的處理電子廢棄物方案,不排除在區域合作中探索適合的處理機制。他指出,在環境保護規劃工作中有建議從源頭減廢,並會加強向機構及居民宣傳,希望在購買電子產品前考慮,並鼓勵將被替換的電子產品轉贈他人繼續使用。當局並對本澳十一種最常見的電子廢棄物作資料搜集,爭取明年年初完成回收網絡及處理電子廢棄物的計劃,研究能否在本澳作最終的處理。但承認要處理電子廢棄物首要條件是場地空間,以本澳條件並不樂觀,或許只能尋找適當的地點作前期處理,希望進一步透過區域合作尋找契機。
多位議員亦關注本澳電子廢棄物的回收問題,認為要盡快提出解決方案,並建議鼓勵居民源頭分類電子廢棄物,甚至推動電子產品入口商承擔社會責任,以各種形式回收被替換的電子產品,以及採取用者自付原則,消費者在購買電子產品時要支付電子廢棄物的處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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