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遞信促廉署查
【本報訊】
善豐小業主去年“瞓街”抗爭,最後有七名善豐住戶被警方拘捕。在“瞓街”期間,有行政機關人員曾承諾“不會起訴”七人,以換取小業主停止抗爭。但事件中七人被“秋後算帳
”
日前被通知將會被檢院控告。新澳門學社昨日到廉署舉報,指出只有司法機關對公罪案件是否起訴有決定權;認為當日承諾“不會起訴”七人的行政機關人員涉破壞司法獨立,當局應該對違法違紀人員提起紀律程序。
在去年善豐花園小業主與政府跨部門小組談判過程中,有行政機關人員以“不會起訴被捕的小業主”作承諾,意圖勸服小業主結束“瞓街”行動。
事隔一年後,七名善豐小業主較早前收到檢察院控告“加重違令罪”的起訴書。學社指出,澳門《基本法》訂明,澳門法院、檢察院是獨立行使法律賦予的職能,不受干涉的。公罪案件最終會否起訴,只有司法機關有權決定。行政機關人員越權作出“不起訴”承諾,明顯屬於非法及無效,認為當時承諾“不會起訴”七人屬非法行為。學社亦認為,“不會起訴”的承諾是對澳門司法獨立的嚴重打擊。
學社表示,事件揭發行政機關涉嫌在當日曾經以“
不起訴”作為條件,誘導小業主代表放棄抗爭行動,要求廉政公署主動調查此行政機關人員涉違反《基本法》作出承諾意圖干預司法機關的事件,對違法違紀人員提起紀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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