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睦促社會和諧
澳門近年經濟發展迅速,亦引致社會結構轉變,家庭問題越趨多元和複雜,無論對個人和社會都帶來更大的挑戰和衝擊,影響着家庭的和諧和社會的健康發展。
良好的家庭關係,是社會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指導家庭關係建設和發展的《家庭政策綱要法》頒佈至今逾二十年,於衆多幾十年來適用至今的陳舊法律而言,該部綱要法不算“老態龍鍾”,但其所規範的,正是近十年變化翻天覆地的家庭結構與功能。法律條文滯後,加上執行配套缺位,澳門家庭政策似有若無。特區政府早前在施政方針中,提出要探討修訂綱要法,婦女團體就此提出多項建議,冀當局早日啟動研究。
伴隨社會發展、家庭結構的轉變,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早非澳門的家庭狀況。尤其在賭權開放後,博彩旅遊業對勞動力需求大增,澳門女性勞動力參與率急劇上升,婦女團體更發現近年本澳在職婦女的比例遠高於香港、台灣及新加坡。雙職家庭已是今日家庭的寫照,為工作拼搏的年輕一代,兼顧家庭和工作,還須照顧子女和父母,付出不少,壓力很大。若夫妻相處、溝通不足,家庭照顧、責任分擔長期落在一方身上,卻未有及時支援和輔導,很容易導致感情生變、婚姻破裂。
女性受生理、社會層級壓力、性格、傳統觀念等影響,一旦在工作或家庭遇到不快與壓力,受情緒困擾的風險明顯高於男性。受制於傳統觀念束縛,政治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現實生活中女性權益仍與真正的“兩性平等”存在差距。女性作為穩定幸福家庭的重要一員,如何幫助婦女解決家庭與工作問題,是社會不容忽視的重要課題,政府和民間須切實重視。
在政策層面,政府更應加快步伐,透過修改綱要法,及時完善制度和法律,針對保障女性平等參與社會工作權利外,進一步研究落實家庭友善政策,透過五天工作制,完善及增設婚姻假、侍產假、恩恤假、特別事假;大企業設立托管服務及強化醫療保障、彈性上下班、居家工作等措施,提供具高度彈性及包容的工作環境和安排,讓僱員更好地同時承擔工作及家庭的責任。促使男性與女性共同分擔家庭的責任,強化家庭中互相扶持、互相關懷、互相照顧的功能,有助培育和諧美滿家庭。
針對不同年齡層的男女,在職場及家庭上面對的困擾開展工作,如年輕婦女面對兼顧工作與家庭的壓力、中年婦女面對的就業歧視問題、單親家庭婦女面對經濟困難等。政府與民間團體加強合作,深入諮詢和調研,制訂更加切合社會需求的家庭政策,推出更適切和有效的輔導、支援、培訓等服務,強化家庭的功能,維護社會倫常價值。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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