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綱要法沿用廿年脫節
經濟發展和社會結構轉型,家庭結構和問題越趨多元,家庭政策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婦聯認為,《家庭政策綱要法》在頒佈至今逾二十年,法律條文已滯後,有必要修法。該會喜見當局於一五年度施政報告的社會文化範疇中,提出探討修訂《家庭政策綱要法》,故該會亦深入研究,期望向當局提出實用性建議。
婦聯昨日下午三時於會址舉行記者會,理事長林婉妹、副理事長黃潔貞、秘書長庄玲玲、政策研究員黃梁君等出席。林婉妹說,聯合國於一九九四年制訂“國際家庭年”,旨在提高各國政府、決策者和公衆認識家庭問題,促進各國政府機構制訂、執行和監督家庭政策;同年七月,澳葡政府頒佈了《家庭政策綱要法》,為家庭服務的長遠策略提供具法律性、指導性的法理依據和提綱,作為制訂政策的方針指引。惟二十多年前澳葡時代制訂的法律條文已滯後,根本不適應現今澳門社會和家庭所需,應該修改完善。
離婚率高影響孩童
黃梁君講述現代社會的家庭結構特點和挑戰,指出伴隨社會發展、家庭結構的轉變,家庭類型亦趨多元化。傳統家庭觀念認為“男主外,女主內”,隨着經濟發展,尤其在賭權開放後,博彩旅遊業對勞動力需求大增,澳門女性勞動力參與率急劇上升,近年更遠遠高出香港、台灣及新加坡。雙職家庭的增加,衍生不少家庭問題。二○一四年澳門的離婚率較一九九四年升二點五倍,可預見將帶來連串的社會問題,如夫婦間的爭執與指責,以至離異都對年輕一代的心理造成深遠創傷。
生育低社會不健康
“龍B”、“馬B”效應下,本澳出生率看似持續上升,但總和生育率(TRF)仍遠低於聯合國提出的世代更替水平,將引發未來勞動力不足,也影響家庭結構,對房屋政策和養老保障等產生重大影響。再者,居民對公共房屋的需要殷切,導致社會要求擴建公屋的呼聲高漲。推動“家庭友善政策”方面仍不足,另要面對老齡化凸顯,加重安老負擔,長遠影響澳門社會健康發展。
林婉妹喜見當局提出探討修訂《家庭政策綱要法》,婦聯亦就此深入研究,並參考兩岸四地和新加坡有關家庭政策的措施和法規,以及其他華人地區經驗,提出修改的方向性建議,冀供當局參考。
本報記者 吳保權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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