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禁NSA大規模收集手機信息
【香港中通社十五日電】據BBC報道,美國衆議院大比數通過《美國自由法案》,法案已獲白宮支持,假若參議院也通過的話將成為法律。
《美國自由法案》禁止國家安全局(NSA)大規模收集美國民衆電話通訊記錄,這包括電話號碼、通電話的時間和交談長短、還有電子郵件和網絡地址。但國安局有權按個別情況向電話公司獲取電話通訊數據。
美國眾議院以三百三十八對八十八票通過此法案。《美國自由法案》只適用於美國本土,成為法例後,在二○○一年“九 · 一一”襲擊後通過的《愛國者法案》將要按新法例作出修訂。《愛國者法案》在今年六月一日到期。
有民權和關注隱私保護的團體認為,《美國自由法案》既維持國安局的權力,也保護到個人隱私。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古特拉德說,美國人的自由和美國的安全可以並存,“這兩個概念並不互相排斥”。
本月早些時候,美國一個上訴法院裁定,國家安全局大規模收集電話通訊記錄違法。
美國中央情報局前合約僱員愛德華 · 斯諾登在二○一三年披露國家安全局大規模收集美國人電話通訊記錄,引發美國有關侵犯公民權利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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