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者:焦哈爾要落地獄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央社、中新社十六日消息:陪審團判處犯下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的焦哈爾 · 察爾納耶夫死刑後,生還者說,司法得以伸張,但情緒混雜。
傷者家屬欣慰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發生爆炸案當時休假,但在現場協助救助受害人的消防員邁克爾 · 沃德說:“他會下地獄,那正是他想去的地方。”
他在判決後說:“這屬司法範疇,此地沒有人因而慶祝,你如果去問十個人,會得到十個不同答案。”
沃德又說:“司法今天勝利……他要下地獄,而且是早早就去。”
兩個成年孩子在爆炸中各自失去一條腿的利茲 · 諾登表示,只要身體撐得住,她堅持要看到焦哈爾遭處死。
諾登對記者說:“我為我的孩子感到公義得償,感覺放下肩上重擔。”
麻省法律一九四七年廢除死刑,唯有根據聯邦法,才能判處死刑。民調顯示,居民支持對焦哈爾判處終身監禁。
憂上訴拖多時
包括八歲受害人馬丁 · 理查德的父母親等公開反對死刑的若干生還者擔憂,預期可能上訴將拖延多年,甚至長達數十年,只會增加痛苦。
理查德父母在法庭聆聽判決後,未作評論即離開。一小群美國退役老兵和反死刑抗議人士在聯邦法院外表達憤怒和失望。
其中一人勞里 · 謝爾稱,漫長、累人的審判“具療效”,讓她和其他生還者建立起堅實的友誼,但她表示,處決焦哈爾無法帶來寬慰。
她說:“我敢說,他曾經是個非常親切、關愛他人的年輕人。他變成怪獸,為何會這樣?我們永遠不會知道,我個人對他的感受無濟於事,但我能說甚麼呢?”
這是自“九 · 一一”事件以後,美國聯邦檢方第一次成功說服陪審團在恐怖案件中作出死刑裁決。然而,部分受害者和波士頓的居民認為,此後幾乎必然的上訴不僅耗費成本,還會使案件長時間拖延。
《紐約時報》指出,從一九九八年至今有八十名被告在聯邦法院被宣判死刑,但只有三人被執行死刑,其他大部分案件仍在上訴,還有一部分死刑被撤銷,或是被告人死亡或自殺。
波士頓馬拉松比賽兩起爆炸事件,造成三人死亡,二百六十四人受傷,其中十七人因傷截肢,成為二○○一年九月十一日恐襲以來美國最血腥的攻擊事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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