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事局局長梁建偉(前排左)和澳門海事局局長黃穗文(前排右)代表粵澳雙方簽署《工作安排》。(海事局圖片)
粵澳遊艇自由行如箭在弦,澳門海事及水務局與廣東海事局已簽定《粵澳遊艇自由行試點海事工作安排》(以下稱《工作安排》),以有序落實遊艇自由行項目的各項細化措施和規範。
根據《工作安排》規定,澳門遊艇駕駛人員必須完成海事局舉辦的「遊艇駕駛人員補充學習和考核」,或自行學習後參加考核,方可參加粵澳遊艇自由行澳門及中山試點計劃。海事局分別於本月31日及下月7日開辦為期一日的「遊艇駕駛人員補充學習」,中文授課,學習時間為上午9時30分至12 時30分、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並於同日下午4時30分至5時30分進行考核,考核通過後會獲發證明書。
報讀人士必須持有遠洋船長或沿岸船長駕駛執照,並於後日至22日、26至29日,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親臨澳門河邊新街(媽閣廟前地)航海學校報名,必須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以及遠洋船長或沿岸船長駕駛執照副本,詳情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6672 2142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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