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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炳輝証實張鵲橋出事

2015-05-18 00:00

【本報訊】文化局代副局長陳炳輝 (見圖) 證實,涉嫌違法被中止職務的廳長姓張 (文化局文化財產廳廳長張鵲橋)。陳炳輝表示,「文遺法」已經出台,文化局有法可循,不會因一些變動而改變一貫的保育方向,該事件應該不會影響文化局人員的士氣。
上星期,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發出新聞稿指出,一名文化局的廳長涉嫌違法,該局已按照司法機關要求,中止該廳長的職務。在昨午舉行的「澳門國際博物館日嘉年華開幕式」中,未見文化局局長和副局長,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廳長陳炳輝則以代副局長的身份出席。他指出,局長和副局長身處外地,在澳門的代局長則未能出席。
起初,陳炳輝宣稱,日前從外地出差回澳,自己也是從傳媒得知局方中止涉嫌違法廳長的職務。記者繼續問:涉嫌違法而被中止職務的是否 (文化財產廳) 張 (鵲橋) 廳長?陳炳輝稱:「是張廳長。整件事已移送到檢察院,有待調查、查證,不適宜現在太多評論,而且,沒有任何結論。」陳指出,吳衛鳴上任局長後,一直與廉署合作,為人員舉辦很多講座。
文化財產廳的工作之一是保育文化遺產,也對將建樓宇發出約束和非約束性意見。外界擔心,今次人事變動影響該廳的工作。陳炳輝表示,文化局繼續一貫的工作方向,過去曾做的工作也會繼續。他也說:「『文遺法』出台後,我們一定要依法施政,有法可循。不會因為有任何一些變動會有方向的大改變,應該不會有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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