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消費後保留發票
消委會續辦“存憑有理”活動
【本報消息】消費者委員會訊:消費者委員會再度舉辦“存憑有理”活動,消費者由即日起至十一月十四日可憑發票、收據等形式的消費憑證換取抽獎券參加該活動,參加者將有機會獲取最高二千澳門元的現金獎品。該會表示,相信持續舉辦“存憑有理”這類活動,可逐漸養成消費者在消費後索取及保留發票的習慣。
去年千二人次參加
消費者消費後保留發票、收據及憑單等憑證,是保證消費者一旦需要行使索償權的重要條件之一。從該會過往處理的個案反映,本澳不少消費者都沒有在消費後向商號索取發票的習慣,一旦發生爭議進行投訴,消費者就會因為欠缺憑證,而未必可以成功獲得賠償。為此,消委會為推動及建立消費者消費後索取及保留發票的習慣,於去年舉辦“存憑有理”活動,消費者在消費後向商號索取憑證,就可以持有關憑證參加該活動。消費者或商號對活動均反應踴躍,去年為期三個月的活動,共有一百七十二間“誠信店”參與該活動,主動向消費者提供發票,而參加活動的消費者超過一千二百人次。
今年增加獎金名額
消委會在活動結束後進行調查,從收集的反饋意見中,受訪者都認為活動能夠加強消費者消費索取及保留發票的意識,有關活動應持續舉辦及予以擴大,該會相信透過長期推廣可培養消費者“取發票、留發票”的習慣。為此,消委會今年繼續舉辦“存憑有理”活動,由本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四日,消費者在消費後,每筆消費金額在五十元或以上,即可以向參加該活動的商號索取貼有“存憑有理”識別貼紙的憑證,持有關憑證到消委會(高士德大馬路廿六號或黑沙環新街五十二號政府綜合大樓一樓M區)換取抽獎券,將填妥資料的抽獎券投入該會的收集箱就可參加抽獎,獎品包括頭獎二千元(一名)、二獎一千五百元(兩名)、三獎一千元(三名)及四獎五百元(四名)的現金獎品,另設安慰獎一百名,可各得內含一百元的“誠信店”別注版的電子貨幣。消委會表示,今年增加活動的獎品金額及獲獎名額,讓更多參與活動的消費者有獲獎機會,該會歡迎消費者踴躍參與。有興趣參加“存憑有理”活動人士可登入消委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查閱參加活動細則及參與該活動的商號名單。
消委會查詢電話:八九八八 · 九三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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