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教育學院副教授黃素君籲家長思考
釐清托服原意做好家庭教育
去年“馬B”跑贏“龍B”,出生人數達七千三百六十名,社會對托額需求不斷上升。對於幼兒入托是“必要”還是“非必要”的定位值得思考,有學者認為,家庭教育對幼兒成長更為重要,期望家長釐清托兒服務原意,避免扭曲托兒服務的存在價值。
明年托額增至一萬
社工局資料顯示,本澳家長安排幼兒入托原因有兩種,一是基於家中沒有成人照顧幼兒,二是為提升子女自理能力、群體適應及入學準備等。有見及此,局方推行全日托與半日托服務,因應家庭實際需要提供照顧幼兒的服務。至去年,全澳托兒額已增至八千個,爭取二○一六年底托兒所服務名額增至一萬個,預計當中約七千個是全日托、約三千個半日托。
過早入托影響成長
澳門大學教育學院社會學副教授及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黃素君表示,社會當初推行托兒服務旨為消除婦女歧視,倡導婦女同樣享有就業的平等機會,同時履行《兒童權利公約》,讓幼兒得到保護。她認為,要解決社會爭議的半日托和全日托問題,就要從源頭了解幼兒是怎樣成長?幼兒甚麼年齡入托較合適?
黃素君引述外國的調查報告稱,少於九個月的幼兒過早入托會影響母子關係,幼兒的焦慮和負面情緒亦較多。越大年紀入托,焦慮和恐懼情緒逐漸減少。年紀越小的幼兒越需要依賴固定的人照顧,心理學認為嬰兒出生後,與母親的接觸存在一段依戀期,此階段母親與幼兒需有緊密接觸。若然幼兒較多時間由親人照顧,將有助幼兒成長。托兒所則是個集體照顧的地方,過早入托或影響幼兒日後成長。
家庭教育助啟潛能
到底托兒服務是孩子的必要還是家長的需要?成長階段中,幼兒需學習情感、語言、社交、基本認知四大領域,而學習源自生活,托兒服務的作用是讓幼兒接觸群體生活,並非學習。多份研究報告均顯示,幼兒較多依賴家庭,啟發幼兒潛能的家庭教育比托兒所來得重要,家長不應扭曲托兒所的原意。現時有部分家長認定托兒所對子女的成長是正向的,故有機會就會申請托兒服務,但這並不表示有實際需要,家長也應多了解自己是否需要托兒服務,否則影響真正有需要托兒服務的家長無法使用。
入學先入托存歧視
對於坊間指本澳有幼稚園以幼兒是否曾入托兒所為入學標準。黃素君舉例,擁有較高培育意識的家長在家中照顧幼兒同樣可教導托兒所所教授的內容,而幼稚園以幼兒是否入讀托兒所為準則,顯然存在歧視成份,破壞了《兒童權利公約》保護幼兒的權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