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公司欠報告當局照畀錢
近年多項公共工程延誤、超資、質量低,公衆矛頭直指承建商及政府,監理公司甚少被關注,今次中央公園審計報告披露了監理公司即“乘風土木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的工作缺失。報告批評工務局監管形同虛設,沒有嚴格監督“乘風”履行義務。該公司在一○年四月至十二年十二月期間無交卅三份月度報告,但工務局照樣付款。審計報告批評工務局未做好基本責任,嚴格監督監理執行合同要求的工作。
乘風冇服務政府?
工務局回覆本報查詢時解釋,“月度報告”是監理每月匯總工程的日常記錄,包括每周工程會議記錄、各項測試記錄、工程進度狀況、材料報批狀況及與工程相關質量單位的信函來往記錄等,該監理在施工過程中有完成上述各項日常記錄並向工務局通報,顯示監理工作無間斷,所以支付服務費。就欠交部分月匯總報告,局方已告誡,日後會加強監理公司的監督工作。工務局稱,“乘風”現沒有承投該局其他工程的監理服務,但乘風網頁顯示,現正參與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管理區地庫停車場、塔石廣場商業中心、氣象局及輕軌等相關工程。該公司過去曾參與不少大型公共工程。
審計報告指出,工務局為履行職責聘請了監理公司,主責在發現問題時向局方反映及提處理建議。按中央公園監察服務合同,監理必須向工務局交月度報告,另就一些特別事項交額外書面報告。工作報告是工務局了解監理工作情況、工程狀況的重要渠道。但該監理只在工程之初,即○九年八月至一○年三月交了七份月度報告,後至一二年十二月共卅三個月都沒有交。
工務局說,施工期間曾要求監理交月度報告,但效果不彰,最終亦沒有交。因應審計要求,工務局在實地審查期間再次接觸監理去索取未交的月度報告,獲回覆正在整理中後補交,但至一四年十月即近實地審計完成都沒有交出。
報告沒料不催交?
另外,一四年四月,工務局要求監理就泳池水吧屋頂出現結構裂縫一事交分析報告,明確事件責任歸屬,惜一直無下文,直至同年八月實地審查期間,局方都未能提供。更奇怪的是,工務局最初回覆指監理未交報告,其後卻稱經搜尋後已找回報告,但紀錄顯示遲交了八十二日。再者報告亦沒有料到,當中缺了三項工務局要求的資料,包括未有明確事件的責任歸屬,欠缺相關檢查單及施工記錄,對此工務局無要求監理再交。
外判監督可不理?
審計報告批評工務局沒有積極跟進、處理上述情況,可見不重視問題,在合同管理方面有缺失。雖然沒有報告不代表監理沒有履行監察工作,但欠缺詳細及完備報告下,工務局難全盤了解施工狀況以履行監督職責、及時發現和跟進問題。強調即使工務局將監察工作外判予監理公司,但監理只代表業主方履行監督工作,並不代表工務局已將其監督責任外判予監理,故此工務局對整體工程的實施始終有着不可推卸的監督責任。工務局以較信任的方式放手由監理執行監察,只通過會議了解工程,實無從掌握具體情況,增加了工程風險。中央公園多個部分在臨時接收時仍存在多項施工缺陷,正好反映工務局未按合同要求,去收集監理的月度報告或分析報告而起。
工務局亦聘請了澳門大學為中央公園工程進行質量控制工作,確保工作質量,防止使用不當物料和不合適的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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