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電(記者何雨欣)】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副司長王文欽21日介紹,中國已與99個國家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定,應充分發揮稅收協定的功能,讓“走出去”企業受益。
王文欽在中國政府網線上訪談時說,國際稅收協定,一般涉及兩方面內容,一個是如何避免雙重徵稅,一個是如何防止偷漏稅,它屬於國際法的範疇。
各個國家都有自己的稅收法律,但是如果簽了國際稅收協定,就是國際法,中國法律明確規定,國際法高於國內法。所以“走出去”企業如果到了沒有和中國簽訂協定的國家,就要按照對方的國內法來徵稅;如果到了與中國簽訂稅收協定的國家,就要按照協定,也就是國際法來徵稅。
王文欽說,稅收協定可以為企業“走出去”提供支持:一是消除雙重徵稅,降低企業的整體稅收成本。二是提供稅收確定性,降低跨國經營稅收風險。三是可以降低企業在東道國的稅負,提高競爭力。稅收協定稅率往往低於東道國的國內法稅率。四是企業和東道國稅務機關發生稅務爭議,可以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由稅務總局與東道國稅務主管當局,談判解決存在爭議的問題。
中國現在既是資本輸入大國,也是資本輸出大國。王文欽介紹,稅務總局目前正在談簽稅收協定上下功夫,充分利用稅收協定這一國際通行的法律規則和制度,支持企業“走出去”,服務好“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同時,也在採取各種方式,讓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了解稅收協定,知道怎麼用稅收協定,最終讓“走出去”的企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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