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增追逃力度建防逃機制
在“紅色通緝令”發佈當日,中紀委官網還掛出“圖解”,以省份標注出這百名外逃人員在國內的案發地點。這一細節,被輿論解讀為警告各地相關責任部門,嚴格履職,封堵貪官外逃。
“紅色通緝令”發佈一個月來,省一級針對國家工作人員外逃的佈防與追逃舉措也密集出台。據官方媒體報道,截至今年四月底,全國三十一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全部成立了省一級追逃辦。在中紀委官網上,各地部署追逃與防逃的舉措也紛紛亮相。
專人負責案件
廣東要求確保每一起外逃案件都有專人負責,不錯過任何一個追逃和勸返機會。對於重要案件,江西不僅要求明確牽頭單位和具體負責人,還要求逐案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
因為追逃涉及部門較多,各地也針對部門聯動出台舉措。例如,天津要求對辦案中推諉扯皮、失職瀆職的,對線索移送中隱瞞包庇、貽誤戰機的,對資訊溝通中跑風漏氣、失密洩密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以監督執紀問責倒逼任務落細落實。
堵住外逃增量
不僅在追逃工作上發力,如何用制度佈防,堵住官員外逃的增量,這也是各地部署的重點。例如,北京要求實行及時報告制度,各單位特別是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發現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外逃的,實行一案一報,發生一起報告一起,二十四小時內逐級上報至市追逃辦。
此外,北京還實行季度零報告制度,各單位於每個季度最後一個工作日,向市追逃辦報告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外逃情況是否發生變化;發生變化的,及時報送有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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