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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投行章程》已達成共識將於6月底簽署

2015-05-23 05:08
  【中新社北京5月22日電】經過三天談判,亞投行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已就《亞投行章程》達成一致,並將於今年6月底舉行簽署儀式。
  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第五次談判代表會議22日在新加坡結束。中國財政部同日披露了此次會議的成果。
  自2014年10月籌建亞投行備忘錄簽署以來,各意向創始成員國先後共舉行了五次談判代表會議。
  此次會議還就亞投行有關環境與社會保障框架、採購等政策文件進行了討論。
  根據亞投行籌建工作計畫,各方將在今年6月底章程簽署後履行國內批准程式,待合法數量的國家批准生效後,年底前正式成立亞投行。
  亞投行是由中國發起成立的區域多邊開發機構,旨在重點支持亞洲基礎設施建設。由於成員股份分配以國內生產總值(GDP)衡量的經濟權重為基礎,中國是亞投行第一大股東。
  亞投行的治理結構包括理事會、董事會和管理層三層。理事會為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可根據亞投行章程授權董事會和管理層一定的權力。在運行初期,亞投行設非常駐董事會,每年定期召開會議決策重大政策。
  中國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此前表示,亞投行將設立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並根據公開、包容、透明和擇優的程式選聘行長和高層管理人員。首任行長將于正式成立後召開部長級理事會任命。

新華澳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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