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處理殘樓保安全
近日連場大雨,令本澳建築物殘危失修問題浮現,各區發生多宗石屎、磚瓦剝落事件,響起警號。全澳樓齡超過三十年的樓宇逾三千幢,社區中有不少老化建築,若未有適當維修保養,結構朽壞易致事故。隨着風雨季來臨,當局須重視,敦促業權人盡快保固修繕外,應調整處理殘舊樓宇機制,否則發生傷亡事件,追悔莫及。
近期發生已多宗建築物失修意外,如板樟堂巷舊樓塌磚瓦、台山平民大廈外牆石屎剝落。本澳舊城區範圍大,當中殘舊樓宇數量衆多。有人居住或使用的建築物情況一般較好,但空置者因乏人打理,失修問題嚴重,無論外牆或內部結構都存在一定隱患,威脅公衆安全。
針對殘危樓宇,政府制訂三類處理機制,依次為即時殘危、無即時危險的殘舊建築,以及需要維修個案。工務局曾表示,跟進處理個案主要集中第二及第三類。雖然當局對無即時危險的殘舊建築,可外判清拆工程,但以通知業主為優先。需要維修個案方面,相信佔本澳殘舊建築物大部分,但無業權人回應,當局無法動工。
有意見批評,當局常以未能接觸業主為由,撒手不管殘舊建築物,令結構問題隨年月惡化。對此,當局宜檢視處理殘舊樓宇機制,考慮調整甚至引入罰則,提升效率。並應加快構建舊樓資料庫,持續加強巡查,揭發更多潛在危險建築物,盡快跟進。
悅 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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