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總講調解作用
【本報消息】澳門中華總商會昨晚在會址舉辦“調解程序在糾紛解決中所起的作用”講解會,邀請到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全體委員會副主席馬善才、秘書長馮健埠蒞臨主講,中總理事長高開賢主持了講解會。
馬善才指調解制度具有迅速、方便、有效等優點,可為糾紛提供另一種的解決機制和渠道。馮健埠指出,調解程序須在雙方同意下方能啟動,倘雙方同意進入調解後,糾紛的成功率達百分之七十,且調解後雙方達成的協議基本上執行率達百分之一百,這充分說明了調解在今天的商業社會中,對解決糾紛起着積極作用。此外,他補充草擬商事合約時,建議可考慮在條文內加入日後以調解程序解決潛在爭端的條文,以便日後倘雙方有爭議時,調解程序才可啟動。
高開賢說,隨着澳門經濟發展,商業活動變得日益頻繁,商事糾紛也有所增加,澳門的工商界重視合約精神,但面對商業糾紛在所難免的,通過講解會將有助工商界進一步了解調解機制的優點,以及如何運用調解程序解決商事糾紛。
出席講解會的還有中總會長馬有禮,監事長葉一新,副理事長崔煜林、林金城、李志忠、馬志毅、何佩芬、何富強,副監事長李萊德、鍾小健,會務顧問梁顯達,會董、理監事等近一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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