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懂放手 孩子更自強
今天國際兒童節,是小朋友的節日,更是開心的日子。但兒童節的由來一點不開心,回顧至一九四九年,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舉行會議,意大利婦女聯盟作報告,為保護各地兒童的生活、衛生和教育權利,倡議訂立國際兒童節;為紀念一九四二年六月十日被納粹德軍屠殺捷克一村落的八十八名兒童,國際民主婦聯書記處建議定六月一日為國際兒童節,還通過了保障全世界兒童權利,反對虐殺和毒害兒童等的決議。
國際兒童節與不少其他國際性節日的訂立或一樣或近似,“求生存”、“反逼害”等都是現代節日訂立的原因,讓世人關注,從而改善某一領域的生存環境,使之更符合尊嚴、人權和普世價值。六十多年過去,兒童權利包括生活、衛生和教育等得到很大改善,當然在落後和戰亂地區,生命如草芥,兒童權利被剝奪,朝不保夕,依然存在。至少在中國大部分地區,尤其港澳地區,兒童生活優越,兒童節的初衷和意義變得淡薄,這一天,小朋友只是多一天假期、多一天的吃喝玩樂。
任何事都得與時俱進,在物質充裕的澳門社會,兒童節應否賦予新的內涵?澳門是文明社會,早已引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小朋友今天不再為生存掙扎,受虐畢竟是極少數,反而成人卻為小孩的未來競爭力而“拼搏”:小孩剛出生已報定托兒所等抽籤;全家動員通宵輪候一紙幼稚園報名表;未上學已籌謀孩子將來升大等。至於衣食住行,孩子被家長照顧得無微不至,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曾發生升初中的學生上體育課時脫了鞋帶,竟不懂綁回,原來從小到大,不是穿魔術貼鞋,就是父母幫忙穿鞋綁帶,從未“實戰”,自己動手得個“亂”字。看來,澳人父母對待孩子不是不好,而是太好、過好,甚至變成溺縱,致使孩子缺乏獨立能力。這算不算另類“虐待”兒童?
還有另一類父母,望子成龍,盼女成鳳。本澳教育向來偏重知識的灌輸,考試成為整個教育制度的核心。兒童由進入學校(幼稚園)的第一天起,即面對大量的作業、形形色色的測驗、考試、還有競賽,“神經緊張”的父母更安排各種課後補習,更有“增強”子女能力的課餘“興趣班”,鋼琴、芭蕾舞、英文口語等不一而足,小小身軀從起床一刻起,上課下課、讀書、讀書再讀書,壓力之大,教人喘不過氣來。這又算不算“虐待”兒童?
人的成長是一個過程,幼小時依靠父母的愛和照顧;人漸成長,就需要學知識、明道理,尤其是明道理,訓練孩子的獨立思考能力,強化明辨是非觀念;父母要適當放手,讓孩子勇於嘗試,體味挫折,人由依靠變成獨立,走向成功成才。人類的發展、國家的壯大、社會的向前、個人的進步,基礎均於此。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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