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打違規 糾經屋錯配
為回應社會強烈訴求,特區政府近年投入大量資源興建公屋。但隨着幾處公屋群陸續落成,部分公屋入住率一直不高,除了社區配套影響入住率,“公屋富戶”、“名花有主”經屋長期空置、或另作他用等情況確實存在,反映了部分取得者並非最迫切需求者。珍貴的公屋資源如何最合理利用,當局有必要透過法例的檢討和修改,堵塞漏洞,持續跟進公屋空置和他用的個案。
隨着政府“萬九”、“後萬九”建屋計劃,一幢幢公屋陸續落成入伙,輪候多年的居民終可“上樓”。可是,部分經屋特別是遠離市區的,入住率不算十分高。為確保公屋資源合理運用,當局近年展開針對經屋居住情況的巡查,之前發現六個經屋單位涉嫌作非自住用途,今年二月又揭發十二個單位涉作非自住用途。政府資料亦顯示,至今年二月共發出了七千多戶經屋鎖匙,但有一千四百多單位“空置”,社屋同樣存在“空置”問題,引起社會較大關注。經屋入住率不高、非自住用途個案增加,反映了刻意霸佔公屋資源的情況確實存在,直接影響對公屋有真正需求的居民。
近十年來,私樓樓價節節上升,社會對公屋需求強烈。為確保公共資源得到合理運用,當局制訂“新經屋法”,透過更多設限,以保障經屋資源能幫助到最有需要的居民。但“舊人舊制”,“舊人”無須接受資產審查,即使已擁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同樣可以購買經屋,結果資源錯配。不少經屋單位空置、甚至有人將經屋出租又或者用作“度假”、消遣設施之用,濫用公共資源,必須透過持續跟進、調查和打擊。
政府透露有意修訂“新經屋法”,釐清“空置”的定義,明確“實際及長期自住”等問題。雖然相關定義問題可能會引起其他爭議,但經屋是政府將有限的公共資源投放給有需要扶助的居民,若被濫用,理應透過更多規定和限制,甚至藉修改法律,檢討日後加強審查申請人的條件。
為確保公共資源得到有效運用,特區政府有必要同時考慮對違規情況作出更嚴厲的處罰,促使公屋資源用在最有需要人士的身上。針對發現的違規行為、長期不入住的個案,必須持續跟進,並對外公佈跟進和處理狀況,以收阻嚇作用,更彰顯打擊違規行為的決心。此外,一些落成多時的公屋,社區配套、公交等安排一直未到位,居民怨聲載道,也影響入住意願。未來建設新的公屋群時,特區政府必須有整體規劃,在居民入伙前準備好社區配套設施,服務好公屋的居民,優化生活空間,提升入住率。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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