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七千單位已攞鎖匙兩成未入住
街總促建機制解經屋空置
【本報消息】政府至今年二月向七千多戶發經屋鎖匙,但有一千四百多單位仍未入住。對於經屋空置問題,街總認為公屋資源應有條件地分配,並要有效使用,認同當局以有效措施檢測和監管。建議在新“經屋法”修訂加入入住附加條件,明確經屋正確利用方法,並建立抽查和處罰機制,加強阻嚇。
街總房屋關注組召集人、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梁桂萍指出,本澳經屋出現“有屋無人住”的情況,涉及“舊人舊制”問題,但法律沒有規定實際入住期限,造成今日的“後遺症”。
對於空置問題,當局以發短訊手法問原因,成效“有目共睹”,認為須採取更具阻嚇的手段。建議在新“經屋法”修訂中加入入住附加條件,列明正確使用經屋方法,並建立抽查及處罰機制。定期上樓查察已拿鎖匙的經屋戶,了解入住情況與是否戶型匹配、有否空置等,並要申報。同時公佈發現的違規行為和政府罰則,相信制度建立後居民會守法。
梁桂萍稱,經屋空置非普遍,不代表澳門人對經屋沒有需求,而是引伸到社區配套“行得慢”。由於配套不足,居民憂慮日常生活受到影響便延遲入住。是次提醒當局,未來在其他地段興建經屋時,須盡量創造條件,讓社區配套走在居民入住前,滿足衣食住行的需求。另外希望“先抽籤、後審查”的行政程序可盡快取得各方共識,加快早年一千九百個多戶型經屋單位申請的上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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