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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三年內全面落實最低工資

2015-06-07 00:00
陸續實行或一次過全面立法仍有待討論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在三月份接受訪問時表示,全面落實最低工資議程已列入社協今年工作計劃內,並提前討論此項議題,讓各界清楚知道政府對全面推行最低工資的態度,希望藉此配合並有助立法會常委會現在對最低工資法案的審議。他又指出,在社協大會上,已清晰向勞資雙方表達了政府對全面推行最低工資的態度,並納入社協議程中,讓成員充分討論。認為勞資雙方均了解到最低工資法案已對其他行業帶來輻射作用。勞資雙方對政府提出的方向都表認同,認為符合社會期望。至於未來如何具體推行各行業的最低工資立法工作,梁維特表示,到底是各行業陸續實行抑或一次過全面立法,須視乎當中的立法技術,定出最低工資的標準亦有其複雜性,特區政府定會做好相關工作,並在社協討論,及在立法程序中有效研究,立法和技術部門均會就此認真聆聽和收集社會的意見。
但立法會三常會主席鄭志強認為,《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只保障一個行業兩個工種,並非全部行業的工種,即法案生效後,約四千五百人實施最低工資,仍有一萬三千人沒有受保,擔憂造成不公平,產生社會怨氣。鄭志強估計,在未受惠的一萬三千多人當中,不少是澳門人,如在茶餐廳做洗碗、清潔等,又稱外僱都是澳門的勞動力一分子,在最低工資上實與本地人無分別。強調萬多人未受惠未必一定是定時炸彈,三常會已知情況,會盡力拆彈。相信三常會及相關團體都想法律順利執行、減少震盪。現時政府承諾
物管範疇清潔保安最低工資
法案生效後,三年內全面推行最低工資,給出明確時間表,解決最難問題。他形容,是委員會工作多月來的最大成果,成功推動政府向全面實行最低工資邁進一大步。將盡快邀請梁司出席委員會作進一步說明,了解政府工作部署。
鄭志強並表示,現時仍有兩個問題需要解決,一、分層所有權法、物管公司發牌制度等配套法律,能否在最低工資法律生效後半年的過渡期內立法,規範業主大會管理制度、拒交管理費的處理方法等,減少法律生效後引起的矛盾。並希望推行最低工資後,若增加管理費,管理員服務能否符合大家要求,形容是最低工資立法的另一重大意義,可推動大廈管理質量提升。他並提到,政府構思改變現時管理公司收管理費的做法,由業主會下設執行委員會收取管理費,再外判予管理公司承包,該方式孰好孰壞冀社會多討論。
另一個則是如何解決最低工資以時薪計算與月薪計算的一致性。現時法案規定時薪三十元,最低工資不少於六千二百四十元,但僱員加上福利津貼,則有七千二百元,兩者數額不同,冀政府盡快決定是否統一以三十元時薪計算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先在保安清潔兩個工種試行

有意見指政府可調動資源補貼其他工種
社會對最低工資法案存爭議,理由包括有爭議指物業管理清潔及保安先實行最低工資對其他行業不公平,也有人憂慮業主會未能在最低工資實施前召開大會調升相關人員工資等等,理由多多,但相關理由並不充分!首先,最低工資的設定,是為幫助一些弱勢群體,確保他們有最基本的工作尊嚴、能解決最基本的生活來源。「最低工資」的工資是謀生的基本來源,法案長時間未能通過,這些低收入人士長期生活於高物價、高樓價環境。
日後保安和清潔工最低工資由時薪
元起跳,這份極具爭議性的法案在立法會討論一拖半年還未知何時了。但不少管理公司已預告加價

成不等,有的甚至加差不多一倍,令住客嘩然。有保安員坦言加薪有望雖然開心,但更擔心自己很快被外勞取代,隨時連工作機會都失去。現時一般大廈看更月薪只有

千元,日後最低工資訂明時薪
元,資方難再透過改變工資結構、拉低底薪來「走位」,看更月薪至少加

成左右。不少管理公司蘊釀加價

成。
澳門居民的月收入中位數升至一萬三千元,但有扶貧機構向立法會提供的數據顯示,保守估計現時全澳超過五萬名非技術勞動人口,有約三萬人的月入中位數只有五千二百元,低於最低工資建議的月薪六千二百四十元。即使保安及清潔工最低工資法案獲得通過,受惠的基層員工也只有大約一萬人。澳門相當一部分本地保安員已超過六十五歲,不少人擔心最低工資會成為他們被解僱的藉口,工作機會被更廉價的外勞取代。
有意見認為,在全民實行最低工資的大前提下,政府有必要調動現行低收入補貼的資源,設立動態的工資補助緩衝機制,緩解對原有小商號及一般大廈業主構成的衝擊。作為參考建議,可行方案例如:在實行最低工資的第一年,原有小商號原有本地僱員,包括一般物業管理低薪僱員,工資未達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者,僱主須確保薪酬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
(時薪
元,月薪相當於
元),其餘不多於法定最低工資的
(時薪
元,月薪相當於
元)則由政府給予工資補助,讓僱員得到足夠法定最低工資的收入,並規定這些接受工資補助的小商號此後每年必須給予相關僱員加薪,幅度不少於
,而政府續補助直至完全追上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始中止有關的緩衝機制。並在全面實行最低工資時,須著重保障弱勢工作者就業機會,可由社會工作局統籌,擴大現有「社區就業輔助計劃」和「積極人生服務計劃」的服務範圍,為過去接受低收入補貼卻因商號結業而面臨就業困難的僱員提供輔助。而特區政府與大型企業也應作為牽頭者承擔社會責任,將架構中的一定職位分配予傷殘人士,協助他們融入社會、自力更生。
實施最低工資後大廈管理費勢必上調

業界認為調升三至八成才能平衡收支
日後實施最低工資後,管理行業的保安員和清潔工的最低時薪由三十元起跳,必然會導致全澳整體性地調升管理費,這個問題一直爭議不休。根據二
一三年底物業管理行業的調查報告顯示,澳門一般工資成本佔管理費總收入的四成至七成,因執行最低工資而引起的工資成本增加,大廈管理費將要調升三成至八成才能平衡大廈財政收支,戶數較少的單幢大廈甚至要調升一甚或兩倍。
業界指出,實施最低工資時薪三十元後,按單幢十五層六十戶的大廈計算,需要兩名管理員維持廿四小時的服務。然而,澳門人資緊張,引致管理員要加班提供服務,加班工資以

倍計算,即每日的時薪約為三十六元,兩名管理員每月工資合共約二萬五千元。另外,一名清潔工,每天工作八小時,一個月即七千二百元,再加十日法定公眾假期的「三工」等其他項目計算,每月需要三萬三千元元的費用以支付兩名管理員及一名清潔工的月薪,按六十戶計算,即每個單位要支付五百五十元。
現時澳門所有的物業管理服務都採用「包幹制」,即由業主向物業管理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無論管理好壞,經營盈虧均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而與業主無關。業界一直都希望推動「酬金制」取代「包幹制」,即物業管理公司相當於「管家」為業主管理物業,只收取服務酬金,其餘的大廈管理維護費用則由業主承擔。「酬金制」有助物業管理行業向專業化發展,所有費用都實報實銷,避免行業間的惡性競爭,以及為了收支平衡而節省必要的成本,導致服務質素下降。但由於「酬金制」的費用遠高於「包幹制」,因此,在澳門一直都發展不起來。業界認為,實施最低工資表面上與大廈業主並沒有直接的關係,但工資成本是管理費主要的組成部分,因此,大廈業主有責任將管理費調升至乎合最低工資的要求。他建議政府要向市民加大力度宣傳最低工資與管理費的關係,令業主對調升管理費有所共識,否則法律無法暢順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