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當黑遭控告
趙薇近期認真火紅,繼憑電影《親愛的》接連榮膺香港電影金像獎及華鼎獎影后之後,又因為投資有道,上月身家暴漲數十億,日前更在荷里活打手印,在在都令她成為新聞焦點;只不過“人怕出名豬怕肥”,近日她在上海被人控告,指被她於電視劇中總是瞪住眼的目光嚇親,因而要求賠償精神上的損失。
內地推行立案登記制的改革本是好事,但發生像這次控告趙薇的案件,也未免太過荒謬。當然,原告人可能真的看到趙薇的大眼睛後感到不安,但只要關上電視或轉睇其他電視台便可避免,但偏偏仍以此進行起訴,要麼是精神上真的出了問題,要麼只是眼紅趙薇太過有名有利,希望渾水摸魚,從中可以得到賠償。
如果這種荒謬理據也可站得住陣腳,娛翁亦可以投訴劉德華太過靚仔有型、張學友的聲線太好,令娛翁自慚形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與此同時,當然少不得控告一衆艷星花旦太過誘惑,嚴重侵入娛翁的腦袋,索償損失亦當然不可免,就算不賠錢也應送上香吻作為道歉,但魯芬及夏蕙姨絕對不可能出現在名單上。
此外,當然更少不得狀告無線一星期播足七晚的《武則天》,剝削了觀衆欣賞其他綜藝節目的自由,劇集內容總是三幅被,悶得幾乎令人精神失常;至於在執笠倒數期的亞視亦太令人失望,損害了過去多年來公衆的期望,不賠償三五七萬實難以令人放下對亞視投放的感情。
可以狀告的當然還有很多,懶理有錢無錢的都先提出控訴,萬一任何一宗上法庭,有賠償固然可喜,即使不獲賠償亦賺了人氣,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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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 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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