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物管員服務指引
公屋質量差不絕於耳,就連管理公司水平同樣低下,工作準則模糊不清,政府作為大業主卻不作有力監管,小業主如何是好?那邊廂,當局正為物業管理行業研究制訂最低工資,社會亦爭拗不斷,其中一大問題正是管理員服務素質未達社會認同。
究竟物業管理員服務與責任要達到何等程度才被社會認同?一直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甚至牽扯到設立最低工資制度,拉動大廈管理費調升。不過,永寧廣場大廈住戶反映,該大廈電梯基本“每月一壞”,曾有業主遭遇困,按求救鐘竟無反應,通知管理處又沒有人接應,幸好手提電話還有微弱訊號,最後自行報警脫困。令人訝異的是,管理公司竟然對事件全然不知。事後有居民向房屋局反映,當局回覆會責成管理公司檢討和改善,卻隻字不提罰則。能否反映物業管理員的服務未達標?還有不少夜更管理員深宵時分熟睡,未盡“看門人”責任,遑論環境衛生、樓宇維修工作等,更無法做好官民間的溝通橋樑。
物業管理行業薪酬普遍偏低,與經濟發展脫軌,應被納入最先推行最低工資行業,這是肯定的。然而未有工作指引、準則下,確難服衆,亦難讓政府監管好公屋管理質素。只有在特定服務標準下,方可見到服務改善,物業管理員調升薪酬或設立最低工資才能被更好地接納。
凌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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