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城規會委員提出對靠近觀音堂、位於牧羊巷的一塊54平方米私有土地,以置換土地方法,用以拓寛附近道路。(資料圖片)
城市規劃委員會討論鄰近觀音堂位於牧羊巷一塊佔地面積54平方米的私有土地,有委員提出以置換土地方法,用以拓寛道路,開通道路後可連接觀音堂街及美副將大馬路,有望疏導交通及解決上下班時段附近道路長期塞車的問題;亦有委員建議可參考內地的做法,平衡移動觀音堂附近的康公廟,北京舊式建築物亦曾成功使用平衡移動的方法。
文化局回應稱,觀音堂的保育及文物地位僅次於大三巴牌坊及媽閣廟;康公廟雖然現時仍未被評定為文物,但已擁有超過200年歷史,文物和歷史價值對本澳來說相當重要。根據《文遺法》,任何被評定或待評定的不動產,部分或完全都不可以從現時的位置被遷移,但若有不可抗力或重大公共利益,仍可考慮,但需要經過論證。
出席的交通事務局官員雖認同建議可疏導交通,但坦言由於附近有較多舊式木屋和文物,一旦實行時須處理的業權較多,因此拓寛道路的可行性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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