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兩男女涉虐斃女童被捕
【本報訊】據中央社花蓮縣十日消息:花蓮縣吉安鄉三歲女童被虐到意識昏迷送醫,女童生母今天現身地檢署,對林姓堂姐及黃姓同居人提起告訴,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認為林、黃兩人涉嫌,並當庭逮捕黃姓被告,並聲請法院羈押。
八字相剋
警方調查,女童生母未婚懷孕,生下女童後,交由不能生育的堂姊林姓女子撫養,林女曾去算命,發現這女童和自己八字相剋,從此對女童不好。
林女的黃姓男友有吸毒、竊盜前科及家暴記錄,今年初才剛勒戒出獄。由於林女身體殘疾無工作,經濟來源依靠做鐵工的黃男,而黃男若工作稍有不如意,回家就拿女童出氣,用棍子、衣架打,用手掐住女童脖子、重摔在床鋪上,用打火機、煙蒂燒女童的腳,甚至用繩子綁住女童關進衣櫃等凌虐。
昨天下午,林女讓女童獨自吃飯,聽到女童倒地聲,以為噎到,趕緊打一一九求助,救護員接獲報案後,趕到現場發現女童已經沒有呼吸、口中沒有異物,立刻進行心肺復甦術,到院前恢復心跳。女童被送到花蓮慈濟醫院急救,院方發現女童營養不良,全身新舊傷痕累累,身體瘀青,意識昏迷,顱骨骨折,腦部嚴重受創,搶救後昏迷指數三,生命垂危,院方懷疑是受虐兒通報,警方今早移送地檢署偵辦。醫院今天表示,被虐女童在晚間七時拔管,上天堂做小天使了。
相互卸責
花蓮地檢署今天下午召開偵查庭,黃男與林女坦承時常毆打女童,致女童全身佈滿挫傷、瘀傷等舊傷。
不過,林、黃兩人對於女童頭部粉碎性骨折、顱內出血等新傷,則皆避重就輕,相互卸責。檢察官訊畢後,認為被告林、黃兩人涉嫌對兒童犯重傷害罪,及少年福利法等罪嫌重大,當庭逮捕黃姓男子,並聲請法院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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