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仔盜賭客行李下月判
【本報消息】男子涉向酒店詐稱遺失行李牌,取走一同寄存行李的房客的行李。被吿昨缺席初級法院聆訊,法庭宣讀其早前所錄的口供中辯稱,酒店並不讓他只取走一件行李,為報復對方拒絕還款,將他的行李棄置在其他地方。法庭一併宣讀受害人的聲明,講述事發經過,並傳召負責行李寄存的酒店職員作證,不能只取一件行李的辯解被篤破。
案情顯示,二○一二年十二月,事主在賭場耍樂時認識了做扒仔的被告王某,與之成為朋友,並讓對方一起住在賭場送他的酒店房。十二月廿三日事主欲返回內地,王負責辦理退房手續,並將自身行李與事主的行李一同寄存,行李牌則由事主保管。接着事主到賭場耍樂,王便藉口有事分頭行事,實質向酒店職員訛稱丢失行李牌,成功蒙騙職員,一併取走事主的行李逃逸。事主的行李袋內有名貴手錶、銀包及百五張“金牛”等,總共損失約廿一萬六千元。
案件下月十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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