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冀訂各業廣告指引釐清標準
【本報消息】當局早前針對博彩廣告執法發出指引,讓業界清晰有關標準。有廣告業者表示,除博彩廣告,其他如藥物、房地產廣告等容許上畫的標準亦有待釐清,期望可為其他行業廣告制訂指引,有利行業發展。長遠希望透過修訂廣告法,以適應社會發展。
廣告商會副監事長、戶外廣告及媒體關注小組成員汪爾達表示,早前當局聯合推出“認定違法博彩廣告的指引”,讓業界可清晰具體操作。但至今仍存在不少灰色地帶,業界無所適從。如綜合度假村外的大型LED廣告牌仍有播放一些隱含博彩娛樂的片段,卻未有受到監管。
現今很多涉及廣告的問題,欠缺統一標準,特別是牽涉到跨部門問題尤甚。曾有一例子,有商戶懸掛招牌,文化局給予意見認為影響歷史城區氛圍,民署不批准廣告准照,但同一條街道又有另一個招牌可懸掛,甚至獲續期。業界難以理解,懷疑政府部門存在雙重標準。又如一些房地產廣告遲遲不獲上畫,藥物廣告審批嚴格,甚至超越藥物宣傳期仍未批出,結果取消廣告訂單情況亦有。
雙重標準無所適從
澳門作為旅遊城市,推動商業廣告市場發展理所當然,但操作過程存在很多問題有待釐清。如申請大廈牆身懸掛廣告牌,需經大廈三分之二業主同意,按照現行房屋局推動的業主委員會等具法律代表性,理應獲大廈業主會同意便可。但向工務部門申請工程准照時,又要求三分之二業主同意。
上述種種問題困擾業界多年,早前指有的廣告未獲當局批准便張貼,事實上因過程中遇到不少問題,往往拖拉數月仍無法處理,部分企業迫於無奈採取寧願“先張貼懸掛、後罰款”的心態。
汪爾達希望可全面檢討現行廣告法存在的情況,多諮詢業界意見,特別是涉及跨部門的問題宜制訂統一標準,既可讓業界有清晰執行標準,同時,當外資公司落戶,亦可清晰本地廣告法。長遠宜因應社會發展形勢修訂相關法律。內地廣告法已修訂兩次,澳門應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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