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訴求善用經社屋
政府規管公共房屋,避免資源浪費無可厚非,亦是責任,但未充分了解家庭、區域發展情況,強行修法收樓只會引起民怨。
住屋問題是最牽動居民神經的民生大事,近日政府為規管近年越趨嚴重的“有屋冇人住、有人冇屋住”怪現象,發短訊要求已領取經屋單位鎖匙者盡快遷入。亦有意見認為政府應重新修法,引入措施和罰則增加阻嚇,甚至建議政府收回空置經屋。萬九公屋個案中或許有富戶,但亦可能存在很多客觀因素,或現實條件不適合入住等。尤其石排灣各項設施未跟上,如搭車難等,不應一面倒指責“有人有屋不住”。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政府應充分考慮不同情況。
經屋也算是私人財產,社屋才是政府資源;社屋規管一團糟,現有千多單位未分配,卻有不少輪候戶不能上樓並領取租金補貼,雙重浪費資源。去年廉署揭發一名現職房屋局公務員涉嫌偽造文件及詐騙,意圖騙取政府社會房屋的租賃權益。最近又有社會人士說,新批出上樓家團的社屋也有空置情況,這些家團是否真的有急切住屋需要,當局調查又是否出現問題?
政府有理由限制公共房屋空置,但應先搞好社屋,確保公共資源充分運用。經社屋空置,應多從優化居住環境着手,確保生活設施、教育和對外交通便利,才能鼓勵資源善用。最後才考慮懲罰機制。
凌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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