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聞
  • 經濟
  • 要聞
  • 體育
  • 藝海
  • 即時新聞
新聞
  • 急救知識講座報名
  • 藝術節推母親節七折優惠
  • 業界促澳內地中亞旅遊合作
  • 瓊參與旅博會推動一程多站
  • 青少年學生書法賽報名
  • 裝備孩子迎戰人工智能時代
  • 城大雅高集團共育管理人才
  • 聖德蘭科普日親子同樂
  • 澳代表出席論壇探科普教育
  • 少林禪武文化研究會成立
  • 珠澳法律青年傳承五四精神
  • 蓮花獅子會成立理監事就職
  • 福州老人會遊穗增情誼
  • 業界嘉興研討新時代新聞攝影
  • 湯澔朗鋼琴獨奏受歡迎
  • 圖書館周活動吸引親子
  • 漁民婚嫁
  • 幻彩大巡遊攝影賽昨頒獎
  • 今多雲有驟雨
  • “下環巡禮”推動多元旅遊

三被吿詐騙證據不足開釋

2015-06-17 06:30

    以投資將上市公司爲餌騙逾七百萬

    三被吿詐騙證據不足開釋

    【本報消息】山東男子與本澳地產經紀及新加坡男子,涉利用投資即將上市的“樂衆國際”的原始股份為餌,誘騙十八名股民合共逾七百萬元。近日獲初級法院判處無罪,主因缺乏證據釐清三名被告與“樂衆國際”及其擁有人和操控者之間的關係,以及無證人直接指證他們所作的具體事實。

    十八人受騙中招

    三名被告依次姓閆(卅四歲,山東籍)、姓黃(三十歲,地產經紀)及姓黃(卅七歲,新加坡人)。

    案情顯示,二○一一年有四人聯同三名被告,向他人佯稱英國一家名為“樂衆國際”的公司即將在倫敦上市,投資者可以低價內部認購公司的原始股份,再高價出售,並設立虛假的股份交易網站,待股民交付投資資金後據為己有。總共有十八人先後投入二萬九千元至二百多萬元不等。有股民向次被告查詢投資情況時被藉詞敷衍,其餘股民亦相繼懷疑,陸續報案。

    首被告缺席聆訊,法庭宣讀了其在檢察院被訊問時的聲明,否認詐騙。次被告亦否認,辯稱自己也是受害者,賠了三十萬元。

    無證人直接指證

    法庭分析各證人證言,幾乎沒有證人接觸過第三被告。第一、二名被告只將計劃介紹給幾名受害人,其餘是受害人口耳相傳,主動參與投資。僅一名證人認為次被告涉嫌詐騙。司警作證時確認通過國際刑警、香港警方和深圳警方配合調查,認定有關計劃是騙局。

    法庭認為事件存在一個詐騙陷阱,但因證據,特別是釐清三名嫌犯與所謂“樂衆國際”及其擁有人和操控者之間的關係,以及無證人直接指證三名嫌犯所作具體事實,合議庭認為證據不充分,開釋三名被告。

    民事賠償方面,法庭因未能證明受害人的損失是三名被告的不法行為直接造成,故不裁定,各受害人可循民事途徑追討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