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拘三黃牛檢百四船票
【本報消息】治安警和海關在外港碼頭附近拘捕三名無業港澳男女,起出一百四十多張往港船票和換領券。調查發現,被捕三人專在各賭場收購賭客獲贈的船票,再轉售圖利。有人疑多年來以此維生,每月賺取一萬五千元。警方繼續調查案件。
被捕三人分別姓何,五十六歲,男,香港人;姓黃,男,六十三歲,本澳居民;姓周,女,五十歲,本澳居民。涉觸犯“交通客票之炒賣”罪被移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可被判處最高三年徒刑,不得以罰金代刑。
案情透露,鑑於近期炒賣船票有活躍跡象,治安警情報廳與海關加強聯合巡查。前晚約十時採取行動,在外港碼頭及海港前地分別截查多人,在涉案三名男女身上合共搜出一百○四張往港船票、四十二張往港船票換領券。有人承認賣船票圖利。
當局調查發現,被捕三人主要在各賭場以每張一百三十港元向賭客收購船票,再在碼頭周邊以每張一百五十至一百六十元售給客人。有人供稱已炒賣船票多年,亦有人供稱每月賺取一萬五千元。
治安警表示,相信涉案三人各自“搵食”,沒有集團操控。警方呼籲勿以身試法,賭客無論將免費抑或付款船票轉售,亦可能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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