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透露,
多年來閒置土地問題備受社會關注,但當局一直以相關土地可能涉及司法訴訟為由,拒絕透露任何資訊,連土地所屬的地段名稱亦諱莫如深,這種隱晦態度令不少居民擔心當局對閒置土地處理無法做到一視同仁,甚至只屬走過場收回一些「豬頭骨」土地,最終會「放生」一些高價值的土地。
經過幾年的不斷研究與分析,多幅早已確認可歸責承批人的閒置土地,又突然被定義為「無須歸責」,公眾實在無法理解「放生」的理據何在!羅立文聲稱在其上任前有關土地已被處理,為何新一屆政府在坊間一再追問收回
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的組織法,其轄下的土地管理廳之職責包括:「確保本地區所批出土地之實際利用,並負責監管批地合同或修訂批地合同條款之嚴格履行。」即該廳有責任對批地合同作出恆常和嚴格的監管,但當局每次到立法會交代閒置土地情況時,仍以要整理資料為由作為推搪,反映土地管理廳並沒有履行好對土地批給合同的監管職責。
閒置土地的處理涉及巨額利益,更是重大公共利益,本已相當敏感,訊息不透明更加深了社會的不滿和猜疑,難怪消息一出就惹來社會猛烈抨擊。
為此,議員李靜儀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
二、當局一直強調,在未完成司法程序前,都不會交代相關土地的資料,以免在訴訟過程中處於不利地位。由於上述
三、二○一一年當局整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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