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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小組審議《高教法》 政府代表與議員討論條文

2015-06-24 07:00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高等教育制度》法案,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率政府代表出席會議。(袁金秀攝)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高等教育制度》法案,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等十多名政府代表出席,雙方就法案第二章內容進行討論。有委員形容會議「有建設性」,日後將繼續開會,希望可以更加理順法案文本。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委員與政府代表在法案的一些細節、行文方面進行探討,政府代表亦接納委員很多意見。對於法案文本第六條中表明,「公立高等院校為公法人,但不妨礙其設立法規或相關修改的特別規定的適用」,有委員質疑是否意味著公立高校可以變為非公法人?政府代表就回應指,世界上很多高等學府例如麻省理工學院、加州理工學院等,都不是以公法人的身份辦學,本澳需要有彈性去與世界接軌。同時政府代表亦強調,在任何情況下公立院校的擁有權和財產都是屬於公產。

陳澤武又稱,有委員擔心高等院校擁有財政自主權,是否會造成浪費公帑的現象。政府代表解釋,雖然公立高校享有學術、教學、行政及財政自主權,但仍會受到相應的監管。陳澤武舉例指出,假若某公立院校獲批一筆資金,每次動用資金時都要根據數額大小,向不同等級申請批准,譬如「50萬只需校董會批准、100萬要向司長申請、200萬就要特首同意」。至於具體的金額標準,陳澤武稱可能要留待日後更多的行政法規去訂定,但「監管程序不會變」。下次會議將與政府代表開展對文本第三章的討論。

力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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