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童應否判死?
近日,微信朋友圈、微博頁面等被“堅持販賣兒童判死刑”的圖文帖子刷屏,且接力者衆多,幾乎席捲網絡。不少網友按照格式複製後在傳播,稱“堅持賣孩子的判死刑,買孩子的判無期!偷孩子判死刑”。
雖然後被證實此帖子係某婚戀交友網站的行銷手段,有網友甚至計算出這個推廣幫助該網站節省了逾十萬元的推廣費,但帖子的轉發量並沒有因此減少,短時間內獲得巨量轉發,在朋友圈裡也極為罕見,讓販賣兒童的話題引發廣泛討論。
帖子的影響力甚至驚動了國家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近日表示,鑒於拐賣兒童危害巨大,建議應該依法從嚴懲處人販子,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應該堅決依法適用死刑,以起震懾作用。
一項由新浪網發起、約七萬人參與的調查顯示,八成網友認為拐賣兒童者應該一律判死刑。按照中國現行法律的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判處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具有拐賣三人以上等情節的判處十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判處死刑。
至於販賣兒童應否判死刑?各方有不同的意見,甚至出現巨大分歧。不少人言辭激烈地表達對人販子的不滿,認為死刑才是最恰當的處置方法;但也有人不贊同對人販子一律處死,應重罪重判,輕罪輕判,罰當其罪,罪刑相稱。以世界各國的經驗來看,通過嚴刑峻法來震懾罪犯,並非唯一的好辦法。當大家都聚焦在販賣兒童應否判死刑的問題時,也應該想想打擊人販子的其它辦法,也應該投入更多行政力量,建立幫助失蹤孩子家長找回孩子的救助系統等。
千 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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