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恪守行政合法性非漠視公共利益
樓花苦主可循民事解決
【本報消息】華置旗下的Moon Ocean二○○六年及二○一一年獲政府批出總共十三幅地發展超級豪宅,工程隨即展開,更已開售樓花,豈料項目所涉及的五幅土地牽涉歐案,面臨收地下場。雖然行政當局宣告土地轉讓批給無效的決定對公司及購買了樓花的苦主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但中院指該轉讓批給因歐文龍受賄沾有瑕疵,行政當局只能宣告其無效,行政當局在施政過程中所要維護的首要公共利益是恪守行政合法性原則,駁回Moon Ocean的上訴理由。
Moon Ocean在上訴中力陳公司已在涉案的土地發展豪宅並開始出售樓花,當局還曾於二○一一年三月,修改土地批給合同,增加批地面積及發出准照,令人對相關土地批給的合法性產生信任。然而行政當局的決定完全沒考慮這些隨着時間推移、理應受到法律保護的事實效果,對Moon Ocean、其唯一股東、母公司華置,以及購買了樓花的投資者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違反了保護信任、適當及適度原則,此外還違反了公正及善意原則,漠視公共利益。
中級法院合議庭承認,的確當行為被宣佈無效,對許多與涉案犯罪毫無關係的人和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行政當局完全可以考慮保護他們的期望。但當局不是必須這樣做,法院無權干涉當局的選擇。至於這些人和公司所遭受的損失,只能通過法律行為的風險制度和追究造成損失之人的民事責任來予以解決。
由於行政長官二○○六年三月十六日的批示因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收受賄賂而沾有瑕疵,因此只能宣告其無效,行政當局沒有自由裁量的空間,也就談不上違反適當及適度原則的問題。另外,行政當局在施政過程中所要維護的首要公共利益是恪守行政合法性原則,當批准土地批給合同轉讓的行為是在受賄的基礎上作出時,即使上訴人所提供的轉讓價格再高、建築計劃對澳門的城市發展再有利,當局都只能重新恢復因犯罪行為而遭到破壞的行政合法性,因此不存在違反公正、善意原則及漠視公共利益的問題。
華置早前已發出公告,在非承認任何責任條件下,Moon Ocean將退還預約買家的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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