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台漢運毒泰落網可判死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央社、台媒二十五日消息:台灣兩名年輕男子疑受毒販高薪誘騙,不惜走私毒品。二十二日,他們準備從泰國飛往新西蘭時,在機場被當地海關攔下,當局在兩人身上及行李箱搜出十二公斤冰毒(安非他命)。目前二人已被泰國當局依法拘留起訴,最重可處死刑。
欲搭機赴新西蘭
據台媒報道,兩名嫌犯分別為廖姓男子(二十二歲)和黃姓男子(二十一歲),皆為花蓮人,沒有前科。
刑事局國際科偵查二隊隊長陳奕彣表示,兩嫌於六月八日由台灣桃園機場搭機前往泰國,行程中所有吃、喝、玩、樂花費全由販毒集團支付。藥頭先給了兩名嫌犯三萬五千元泰銖酬勞,答應事成後再給七萬元泰銖,結果他們在機場運毒途中就遭逮捕。當地海關檢查兩人的護照和機票,發現他們正要乘坐泰航班機前往新西蘭。
被依法拘留起訴
台灣駐泰國代表處表示,已經接獲這兩名嫌疑人家屬的請求,將給予必要協助和關懷,包括推薦律師和派員前往探視、安撫情緒;若家屬要來泰國探監,也會給予相關協助。目前兩人已被泰國當局依法拘留起訴,警方仍在釐清案情;至於刑期部分,則需要待泰國法院審理。
據了解,毒品犯罪在泰國刑期相當重,最嚴重可處死刑。目前在泰國服刑的台灣民衆大約有一百多人,多半涉及毒品犯罪,刑期都在十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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