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助人運衣物 官指重量不尋常
印青年運毒判囚十一年
【本報消息】印度籍青年被控偷運大量毒品入澳,利用本澳作為中轉站將毒品運往廣州。早前在初級法院應訊時否認控罪,辯稱是協助他人將衣服由印度運往廣州,但法庭認為說法不合常理,同時涉案毒品連包裝重近三公斤,不可能察覺不到行李袋重量異常,證據充分,判囚十一年。被告Harbhajan Singh,廿一歲,農民。
案情顯示,二○一四年八月七日約下午二時半,被告剛乘坐泰國航機抵澳,因形跡可疑被司警截查。司警在被告同意下,在其行李袋的暗格內搜獲總共五件以圖案紙張、過底紙及紙包裝的物體,內藏淺黃色粉末,淨重一千四百多克,為海洛英。
毒品是被告早前在印度從兩名身份不明的人處取得,他將毒品運入澳門後,將轉運至廣州,可獲印度幣七千盧比作為報酬,旅費由兩名涉嫌人支付,並答應協助被告辦理美國簽證及介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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