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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安居擱置研新型公屋

2015-06-27 06:30

政府擱置“置安居”,轉為研究覆蓋面更廣的“新類型公屋”。

房屋局承認分配房屋資源壓力大,將分析公屋申請者資料以便完善政策。

    民意取態兩極   社會未達共識

    置安居擱置研新型公屋

    【本報消息】樓價遠超居民購買力,加上公屋供不應求,催生了仿效“港人港地”的“澳人澳地”訴求。政府去年推出因應“澳人澳地”衍生的“置安居”諮詢,建議對象為有能力買經屋,但希望提升居住環境卻無力追上私樓售價升幅的居民。有關諮詢總結報告昨出爐,顯示社會各階層對推行“置安居”意見兩極,在未有共識下,政府決定擱置“置安居”,改研究“新類型公屋”的可行性,建議擴闊範圍,涵蓋收入不足購買私樓與不具備資格申請社屋之間的人士。

    團體反對推計劃

    報告顯示,“置安居”計劃在諮詢期內共收集到二千五百四十三份意見,分別來自諮詢意見表,傳統媒體,網絡民意,以及諮詢場合、書面、電郵等其他渠道的社會意見,共整理得出一萬四千八百五十二條具體意見。意見中除關注“置安居”外,不少意見亦關注新城填海區、公屋、私樓、土地及政策等。

    諮詢中最重要的是居民對是否推行“置安居”的意見,七百三十二條來自諮詢意見表的意見中,百分之九十三點二認同推行計劃;但在其他渠道社會意見,個人意見以無明確取態為主。在一百五十七條意見中,認同的祇有百分之十點八,百分之五十八點六無明確取態,百分之三十點六反對;團體意見以反對推行計劃為主,在七十條意見中,認同的僅百分之四點三,百分之二十八點六無明確取態,百分之六十七點一反對。

    恐爭奪公屋資源

    報告認為反映諮詢參與者及部分居民對是否推行“置安居”取態兩極化,認同計劃的意見認為:澳門地小人多,近年樓價急速上升,為確保居民安居,必須推行“置安居”,並冀盡快落實,但前提是要有充足土地供應,不能與公屋爭奪土地資源;政府應推出不同形式的政策去扶助未能上樓而又不合資格或未能購買經屋的人士。反對計劃的意見則認為,“置安居”會爭奪公屋資源,在目前數量不足之際,質疑政府是否真能做好;“置安居”有別於“澳人澳地”,認為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將“澳人澳地”的大政策方向變成房屋局的一個計劃是偷換概念。

    現階段未具條件

    民意取態兩極,房屋局認為社會上各階層對是否推行“置安居”未形成共識,並各有理據。“置安居”的諮詢中,計劃的設計定位是和私樓、公屋形成互為補充和影響的格局,各自面對不同群體,讓本地居民依據自身經濟能力選擇可負擔的置業途徑。此特點界定了“置安居”是處於公屋與私樓間的補充措施,主要面向有能力購買經濟房屋、但希望提升居住環境卻無力追上私人樓宇售價升幅的居民。但由於考慮到“置安居”的推行會對本澳的房屋政策影響深遠,另外,政府的首要目標為解決居民居住所需,故在社會上各階層對是否推行該計劃未形成共識的前提下,現階段未具條件推行。

    再委託機構研究

    “置安居”諮詢後“得個桔”,是否等於“澳人澳地”止步於至?廣大“無殼蝸牛”的住屋需求如何解決?房屋局表示,經過是次諮詢,政府更能掌握社會上各階層對房屋政策的訴求及願景。同時,基於公屋資源緊絀,解決居民居住所需為首要目標,建議會為收入不足購買私樓及不具備資格申請社屋的人士提供另一類別的公屋,以助他們先解決居住問題。短期內將會開展“新類型公屋”的研究工作,包括委託機構研究及聽取公屋事務委員會意見,再決定是否進行諮詢,現階段無具體時間表。另會對社屋制度作檢討,致力向協助有實際住屋需求的居民解決居住問題的目標進發。局方強調政府將持續深入研究“澳人澳地”,“置安居”與“新類型公屋”兩者和“澳人澳地”並非因與果的關係。(相關新聞刋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