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特搜
販賣毒品負刑責
加大罰則添阻嚇
防控不能太死板
優化措施備無患
△毒品禍害,影響深遠。警方打擊毒案一直不遺餘力,屢破案件,並加強與鄰近地區情報交流,亦增添硬件設施緝毒,如在口岸設置人體X光掃瞄機,最近接連揭發香港販毒集團利用港青來澳散貨。連串行動相信對毒販起到震懾作用,但毒販一個都嫌多,警方不會鬆懈,除爭取從源頭打擊,亦要加強宣傳,尤其面向青少年,希望他們認清毒害,向毒品說不。
禁毒委員會早前提交檢討禁毒法評估報告內容和相關建議,建議提升販毒罪和持有毒品的刑責,適當增加警方搜證權力,加強吸毒行為管制措施。有意見認為,若加大罰則相信對打擊毒品有一定作用,但法律條文和具體定義,有關方面必須詳細考慮,綜合各方意見,制訂完善的法律工具。
△“新沙士”疫情備受關注,惟有讀者反映,近日從泰國遊玩回來後發現不適,隨即到政府醫院就診並主動說明外遊紀錄,加上知悉當地有輸入病例,擔心自己“中招”,主動要求醫護人員檢測“新沙士”病毒,卻遭醫療人員一口拒絕。指現時祇對中東地區及韓國的可疑病例檢測,開出藥物後要求讀者回家休息。
讀者感到十分困惑,出於公共衛生考量要求檢測病毒,以便及早發現隔離治療,加上家中人口較多,為安全起見祇能暫時在房間內自我隔離,憂心忡忡。認為相關措施略為死板,不夠人性化。反之思考,經過當局宣傳居民提升了疫病防控意識,若能繼續加強宣傳或優化措施,或能釋除大衆疑慮,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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